村民某甲一头耕牛走失,被村民某乙发现并牵回家中,一面看管饲养,一面到报社登报招领,为此花去费用500元。在乙看管期间,耕牛挣脱缰绳逃走,闯入村民某丙菜地,将其菜苗吃光,损失200元。丙知此牛为乙所看管,即以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200元损失。乙认为牛非自己所有,不应由他赔偿。问:⑴本案的主要民事法律关系是什么?如何处理本案?
村民某甲一头耕牛走失,被村民某乙发现并牵回家中,一面看管饲养,一面到报社登报招领,为此花去费用500元。在乙看管期间,耕牛挣脱缰绳逃走,闯入村民某丙菜地,将其菜苗吃光,损失200元。丙知此牛为乙所看管,即以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200元损失。乙认为牛非自己所有,不应由他赔偿。问:⑴本案的主要民事法律关系是什么?如何处理本案?
正确答案:
(1)本案的主要民事法律关系是无因管理之债权债务关系。
(2)因为根据无因管理的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收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所以,乙应承担200元的损失费;而某甲应支付500元给乙,并给予适当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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