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以生产洗衣机为主要产品,并于1984年4月27日在商标分类表第18类洗衣机、脱水机类商品上注册了“古净”商标。从1989年开始,由于产品销量下降该厂一度亏损,为摆脱困境,甲厂先后开发了“古净”系列产品,包括保鲜机、微波炉等,其中“古净”牌多用食品加工机在市场上较为畅销。1990年该市工商局发现了甲厂在多用食品加工机上使用“古净”注册商标的行为。问:该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应如何处理?


甲厂以生产洗衣机为主要产品,并于1984年4月27日在商标分类表第18类洗衣机、脱水机类商品上注册了“古净”商标。从1989年开始,由于产品销量下降该厂一度亏损,为摆脱困境,甲厂先后开发了“古净”系列产品,包括保鲜机、微波炉等,其中“古净”牌多用食品加工机在市场上较为畅销。1990年该市工商局发现了甲厂在多用食品加工机上使用“古净”注册商标的行为。问:该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甲厂在该厂的非“古净”注册商标指定商品上使用“古净”注册商标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2)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在使用的未注册的商标上注明“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另一种情况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超过了指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3)市工商局责令甲厂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Tag:注册商标 商标 商品 时间:2023-10-23 10:32:58

相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