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有祖传房屋一处,早年其将其西房一间租给林某一家居住。后林某丈夫死亡,吴某怜其孤儿寡母,同意他们继续居住不用交房租。后林某大儿子长大结婚,又向吴某借用北厢房一间。林某与其儿子在租用这些房屋期间,征得吴某同意,曾对房屋进行修缮,其中最大的一次是在1979年,林某的儿子借其单位派他出差的机会提出让单位维修房子。具林某称,维修费共花费了10020元。现吴某房屋被征用,在领取拆迁费时,林某提出现在居住的房屋应由他们领取拆迁费,因为房屋长期由他们居住并维修,实际上已属他们所有。吴某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问:房屋的
吴某有祖传房屋一处,早年其将其西房一间租给林某一家居住。后林某丈夫死亡,吴某怜其孤儿寡母,同意他们继续居住不用交房租。后林某大儿子长大结婚,又向吴某借用北厢房一间。林某与其儿子在租用这些房屋期间,征得吴某同意,曾对房屋进行修缮,其中最大的一次是在1979年,林某的儿子借其单位派他出差的机会提出让单位维修房子。具林某称,维修费共花费了10020元。现吴某房屋被征用,在领取拆迁费时,林某提出现在居住的房屋应由他们领取拆迁费,因为房屋长期由他们居住并维修,实际上已属他们所有。吴某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问:房屋的所有权应如何确定?拆迁费应由谁领取?
正确答案:
(1)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吴某。拆迁费应由吴某领取。
(2)理由:因为所有权具有恒久性。即所有权的存在无期限限制,所有人可以长期放置所有物而不使用和收益,只要不放弃占有,便不会因时效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