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学的性质?
简述法学的性质?
正确答案:
(1)法学具有价值性:法学是正义之学,反映人类追求理想和文明的生活方式的愿望。对人的价值的关怀,对人性问题的关注,对人的权利和自由的关切,是法学发展的普遍规律和特征。法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进路就是价值法学。
(2)法学具有科学性:法学的科学性是指它是实事求是的,是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并在社会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法学的科学性总是通过其理论性表现出来的,法学有其揭示法律现象和规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它们记载着人类认识法律现象的智慧和成果,是在长期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完善的。
(3)法学具有实践性:一方面,法学来源于社会实践包括法律实践,又转而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和发展。另一方面,法学所研究的法或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明显的实践应用性。从科学知识的分类上讲,法学属于应用科学,不属于理论科学和技术科学。
(4)法学具有阶级性:为一定阶级服务的目的性。不存在超阶级的法学。法学的阶级性决定于两个客观因素。一是法学研究的对象()法具有明显的阶级性,二是法学研究者总有自己的阶级立场、政治立场、政治倾向,这也就决定了不同立场的人,观点和思想也有差别。
- 上一篇:法学研究中的语义分析方法?
- 下一篇:法的溯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