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人权的保障方式?
试论述人权的保障方式?
正确答案:自人权有制度以来,大致采用如下五种方式:
其一是人权宣告制度,即人权宣言。宣告权利的直接作用是为国家权力设定运行界限,当宣告某项权利是人权时,同时也就宣告了该领域内国家权力禁止介入。权利宣告并非可有可无,即使以习惯法为渊源的国家,也在人权问题上采用宣告制,其目的即是为了明晰公私权利的相互界限。
其二是公权力制衡的机制。当全部公权力集中到一个机关行使时,其力量之大是人权无法抵御的。而当公权力分别由不同的机关行使且公权力间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则一权力对人权的侵害会同时受到其它机关的否定,人权对侵害者胜利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公权力间的制约机制起初即是为保障人权而设的。
其三是人权障碍的排除机制,这主要是通过行政权的人权义务得以实现的。在人权制度的早期阶段,行政权能抑制自己、保证自己扮好夜警角色就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但在人权的社会权登场之后,国家的消极性被排除了,人权要求国家变为积极主体,即要求国家为人权实现提供条件,特别是经济权、环境权、教育权、生存权等相继入宪,国家开始负有排除该类人权实现障碍和向其提供条件的义务。
其四是人权的司法救济机制。司法权的社会功能即是恢复正义与秩序。当人权遇到侵害需要救助和补偿时,司法权是完成这一使命的当然权力。司法的价值,首要的对人权的守护,传统的对人权的保障的最重要的方式即是司法保护。其五是人权的国际保护。这是二战结束后人权保障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