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知名博主刘某,在与朋友律师王某聊天时,知悉其最近代理的一起涉及某上市公司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庭审信息。于是,刘某将所知悉的案件庭审信息,发布在本人的新浪微博上,造成案件庭审信息广泛传播、10余家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刘某的行为构成()。
新浪微博知名博主刘某,在与朋友律师王某聊天时,知悉其最近代理的一起涉及某上市公司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庭审信息。于是,刘某将所知悉的案件庭审信息,发布在本人的新浪微博上,造成案件庭审信息广泛传播、10余家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刘某的行为构成()。
A.披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B.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C.侵犯商业秘密罪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察披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构成要件。(1)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披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主体应当是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刘某不属于诉讼参与人,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指的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本案王某获取的信息并无使用以上手段,故此C项错误;(4)刘某泄露的是商业秘密,不属于国家秘密,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