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认为在互联网上收费下载淫秽信息很赚钱,便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图片170张、淫秽电影12部,但截至被抓获时尚未挣到钱。李某的行为构成()。
李某认为在互联网上收费下载淫秽信息很赚钱,便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图片170张、淫秽电影12部,但截至被抓获时尚未挣到钱。李某的行为构成()。
A.传播淫秽物品罪
B.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C.传播淫秽信息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察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罪与非罪的区别,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响制品罪的犯罪构成及三罪之间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为本案中行为人具有非法牟利的主观目的,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没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要求,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要求,二罪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前者为普通法条,后则为特殊法条,应优先适用特殊法条;且本案中行为人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图片和淫秽电影的数量未达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数量要求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追诉标准数量的两倍),故此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行为人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图片170张、电影12部,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文化娱乐制品的管理制度和社会风尚,客观方面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已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82第第2款第(1)、(3)、(7)项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观上存在非法牟利目的故意,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犯罪构成,虽然抓获时还未获利,但不影响罪名成立,故此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行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故此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行为存在非法牟利的目的,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行为如果出于非法牟利为目的,则不构成本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