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市场上退出一种多功能遥控器,名为“一按通”,产品外观设计成手型曲线,非常便于操作,加上色彩鲜艳。艺术感强,最终在电视和报纸广告的联合推动下,很快占领市场,收到消费者的热烈欢迎,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产品。乙公司看到生产和销售这种遥控器有利可图,遂仿照甲公司的产品,推出名为“易按通”多功能遥控器,其产品名称、外观、色彩、功能、包装以及装潢等与甲公司的“一按通”近似,在部分消费者中引起了混淆,甲公司产品的销售额也有所下降。甲公司发现该情况后,遂诉至法院。


公司在市场上退出一种多功能遥控器,名为“一按通”,产品外观设计成手型曲线,非常便于操作,加上色彩鲜艳。艺术感强,最终在电视和报纸广告的联合推动下,很快占领市场,收到消费者的热烈欢迎,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产品。乙公司看到生产和销售这种遥控器有利可图,遂仿照甲公司的产品,推出名为“易按通”多功能遥控器,其产品名称、外观、色彩、功能、包装以及装潢等与甲公司的“一按通”近似,在部分消费者中引起了混淆,甲公司产品的销售额也有所下降。甲公司发现该情况后,遂诉至法院。

问:(1)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为什么?(4分)(2)如果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则其构成何种不正当竞争行为?(3分)(3)对乙公司的行为哪个部门依法可以做出何种处理?(3分)

正确答案:(1)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1分)因为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乙公司经营的产品在消费者中造成了混淆,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属于不正当竞争。(3分)(2)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假冒行为,属于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甲公司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情形。(3分)(3)我国负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国家机关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l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责令乙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3分)


Tag:经济法学 公司 不正当竞争 时间:2024-01-21 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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