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家公司从其竞争对手处高价招走一批业务人员,获得对方的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主要客户名单和价格幅度,并因此而抢走大量客户,获得上百万元。请问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
如果某家公司从其竞争对手处高价招走一批业务人员,获得对方的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主要客户名单和价格幅度,并因此而抢走大量客户,获得上百万元。请问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这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从对手处挖走业务人员,还获得了主要客户名单和价格幅度,而这些主要客户名单和价格幅度具有管理性、秘密性、实用性、经济性等特征,该公司因此获得了上百万元利益,因此构成侵犯了对手公司的商业机密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