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某省某县19户村民在县种子站购买了某农技研究所培植的高产抗病棉花种子。共插了100亩大田,由于棉花种子内掺有劣质的种子,结棉铃少、又不抗蚜虫,致使每亩棉花减产严重。受害的19户村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联名到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2009年,某省某县19户村民在县种子站购买了某农技研究所培植的高产抗病棉花种子。共插了100亩大田,由于棉花种子内掺有劣质的种子,结棉铃少、又不抗蚜虫,致使每亩棉花减产严重。受害的19户村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联名到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问:(1)种子质量问题是否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如何规定的?(5分)(2)消费者协会是否可受理此案?若能受理,消费者协会应行使什么职能?(5分)
正确答案:(1)种子质量问题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2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应参照该法执行。(2分)2、此案中农产所购买的棉花种子属于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因此,可以由消费者协会受理此案,并由消费者协会行使调解处理的职能。(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