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产重组的需要,在土地资产的处置上,该国有企业拟选择如下两种处置方式:对A宗地的处置采取由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租赁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对B宗地采取以国家作价入股的方式投入到股份有限公司。请简要分析这两种土地资产处置方式的不同点,并从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上说明这两种处置方式对国家、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利弊。


根据资产重组的需要,在土地资产的处置上,该国有企业拟选择如下两种处置方式:对A宗地的处置采取由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租赁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对B宗地采取以国家作价入股的方式投入到股份有限公司。请简要分析这两种土地资产处置方式的不同点,并从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上说明这两种处置方式对国家、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利弊。

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不同点:①A宗地的处置方式是由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为企业而非股份公司,企业与股份公司是土地租赁关系,由股份公司向企业支付租金。②B宗地的处置方式是国家作价入股国家持有国家股,土地使用者为股份公司。(2)从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说明对国家、国有企业、股份公司的利弊:A宗地的处置方式:①对国家而言,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可以一次收取土地收益,风险较小,但不能得到出让后的土地增值部分。②对企业而言,可以取得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获得较稳定的租金收入,但需一次性支付数额较大的出让金。③对股份公司而言,不能获得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不必一次性支付数额较大的出让金,只需每年支付租金。B宗地处置方式:①对国家而言,以出让金作价折为国家股,可参加分红,和企业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国家不能一次性收取土地收益。②对企业而言,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不必一次性支付数额较大的出让金。③对股份公司而言,可以获得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不必一次性支付数额较大的出让金,但增加了国家股本。


Tag:国家 土地 股份公司 时间:2024-12-01 15: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