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时,应当与期货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不包括()。
证券公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时,应当与期货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不包括()。
A.介绍业务的范围
B.理客户结算交割的方式
C.执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的措施
D.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在探讨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时的书面委托协议内容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实践进行分析。首先,我们知道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进行介绍业务时,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业务的规范进行。这份协议通常会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业务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接下来,我们来看选项:A项提到“介绍业务的范围”,这是委托协议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因为它明确了证券公司可以从事的期货介绍业务的边界。C项涉及“执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的措施”,这也是委托协议中应当明确的事项,因为它关系到客户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D项“违约责任”同样重要,它规定了当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承担的责任,是保障协议执行效果的关键条款。而B项“理客户结算交割的方式”,根据常规的业务实践和法律规定,这不是委托协议中应当载明的内容。因为客户的结算交割方式通常是由期货公司直接管理和操作的,而证券公司作为介绍方,主要负责的是客户的引导和推介工作,并不直接参与客户的结算交割。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B项,即“理客户结算交割的方式”不是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时应当载明的事项。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