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下列情形中,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A.贾某侵占案,被害人没有起诉

B.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

C.高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需判处刑罚

D.李某诉张某侮辱案,开庭审理前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要求撤回告诉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察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1)A项属于上述第四项情节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故此A项正确;(2)B项属于上述第五项情形犯罪嫌疑人已死亡,故此B项正确;(3)C项属于上述第一项情节显著轻微,故此C项正确;(4)D项属于上述第四项情形撤回告诉的,故此D项正确;


Tag: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情形 犯罪嫌疑人 时间:2024-07-18 23: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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