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A省B市的张某,三年前来C省D市E区做生意,其后在该市F区租了一套房子,已经居住了近两年半。一日张某在D市G区某餐厅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与邻桌的客人李某发生争吵,后对李某进行殴打致轻微伤。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家住A省B市的张某,三年前来C省D市E区做生意,其后在该市F区租了一套房子,已经居住了近两年半。一日张某在D市G区某餐厅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与邻桌的客人李某发生争吵,后对李某进行殴打致轻微伤。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可以由其户籍所在地A省B市公安机关管辖
B.本案可以由D市G区公安机关管辖
C.根据办案需要,可以由D市F区公安机关管辖
D.张某的工作所在地D市E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医院住院就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