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某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为了获利,其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故意将某上市公司所谓的“重大利好消息”告知了并不知情的张某,并怂恿张某进行传播。在所谓的“重大利好消息”的刺激下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了连续上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刘某是某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为了获利,其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故意将某上市公司所谓的“重大利好消息”告知了并不知情的张某,并怂恿张某进行传播。在所谓的“重大利好消息”的刺激下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了连续上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虽然编造了虚假信息,但并未进行传播,因此不构成犯罪

B.刘某无传播的行为,但其怂恿他人传播,其可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C.刘某编造虚假信息后故意要他人传播,应认定其编造且加以传播,但因其身份特殊,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D.张某事实上从事了传播虚假信息的活动,但该信息不是其本人编造的,因此,不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但应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察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间接正犯、共同犯罪等知识点。(1)我国刑法理论认为,行为人以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无责任能力的人或无犯罪意思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属间接正犯。本案行为人刘某以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不知情的张某进行传播,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间接正犯。因此,A选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二款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刘某编造虚假信息后故意要他人传播,且造成了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了连续上涨的后果,应认定其编造且加以传播,但因其身份特殊,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因此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3)根据犯罪构成一般理论,构成犯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本案张某客观上帮刘某实施了将刘某编造虚假信息并传播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了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了连续上涨的后果,但其主观上不明知该信息是虚假的,且张某事前没有与刘某进行预谋,其行为不构成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罪或者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共犯,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Tag: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虚假 信息 时间:2024-07-18 23: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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