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试述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所谓工会的性质,是指工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本质特征。工会的性质,工会是作为工人谋求政治、经济地位的改善而团结在一起组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具有阶级性、群众性和自愿性。阶级性、群众性和自愿性是各国工会、各个时期都具有的普遍性质。工会的阶级性,是指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组织,工人阶级为其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工会的会员是工人阶级的成员,工会代表和维护工会阶级的合法利益。群众性,是指工会是工人阶级范围内最广泛的群众组织,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是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社会基础。自愿性,是指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组织,组织和参加工会是建立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之上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职工加入或者不加入、建立或者不建立工会,工会的活动是建立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之上。

(2)工会的法律地位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第一,工会的合法性。法律承认工会的合法地位,确认工会作为合法的职工的组织而存在;从工会的历史发展来看,在工会出现的最初阶段,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会立法将工人组织工会视为非法行为、犯罪行为,工会不具有合法地位,承认工会的合法地位,并对工会活动自由加以保护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第二,工会的独立性。工会是独立的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组织,有组成成员、必要的经费和场所,工会在法律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工会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企业的附属部门。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工会的惟一性和独立性。第二、工会具有法人资格。工会作为法人,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Tag:工会 组织 群众性 时间:2023-11-24 14: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