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该怎么处理?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该怎么处理?

正确答案: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原单位开具过相关的原始凭证,并且会及时报税,所以,该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该单位开具过原始凭证,并且把原发票的票号、金额、等相关内容附上,有法律的证明力,如果可以,最好把原发票的存根联复制上,这样更具有证明力,由此,本单位的领导签批后,才可以做会计的原始凭证,可以入帐,符合会计规定。


Tag:财务管理分岗实训 凭证 单位 时间:2022-06-19 20:4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