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因经营不善,对丙负债7万元,而合伙所剩净资产仅为4万元。同时甲欠丁个人债务1万元,丙、丁同时起诉要求甲偿还债务,而甲个人资产为3万元。试分析甲应该如何偿还债务?
甲、乙二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因经营不善,对丙负债7万元,而合伙所剩净资产仅为4万元。同时甲欠丁个人债务1万元,丙、丁同时起诉要求甲偿还债务,而甲个人资产为3万元。试分析甲应该如何偿还债务?
正确答案:本案例考查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权利实现的顺序问题。丙是合伙的债权人,他有权利要求甲偿还合伙的全部债务,丁为甲的个人债权人,当然也有权利要求甲偿还个人债务,在这两个债权债务中,甲都负无限责任。作为合伙人的甲既要承担个人债务又要承担合伙的债务,但是本案中甲的个人财产3万元不足以完全清偿这两项债务,这就涉及清偿债务的顺序问题。本案中,丙有权要求甲以个人财产清偿剩下的这3万元债务。但由于甲同时负有1万元的个人债务,而且债权人丁也有权要求甲以3万元的个人财产来清偿。于是根据双重优先权原则,甲的3万元个人财产就应该先用来清偿对丁的个人债务1万元,剩下的2万元再用来清偿丙的债务,不过此时单靠甲的个人财产已经不足以完全清偿丙的全部债务,丙有权要求乙承担剩余的债务。
- 上一篇: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2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需缴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表示同意。3天后,丁在运输中撞伤他人,须支付赔偿费6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2)赔偿费60万元应该如何承担?
- 下一篇:某年7月广东省韶关市发生洪水,甲为救助自家和邻居被突袭而来的洪水围困的财物,未经过乙的同意,使用了乙的小船。事后,乙要求甲支付使用费,为预防甲逃脱,并扣留了甲的一辆摩托车。问题:请分别分析甲、乙的行为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