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并处以罚款。


收购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并处以罚款。

A.撤销职务

B.记大过

C.通报批评

D.警告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上市公司收购,给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D正确。查看全部


Tag: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人员 上市公司 时间:2024-07-25 23: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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