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A.一

B.三

C.四

D.五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答案。查看全部


Tag: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所得 收益 时间:2024-07-25 2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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