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某日,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对甲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某日,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对甲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察赌博、抢劫、故意杀人罪定性以及数罪并罚的问题。(1)根据《刑法》第303条第1款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43条第2款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第7条第2款之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法释(2001)16号)规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综上,本题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