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钱潘刘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钱为普通合伙人,潘刘为有限合伙人。后因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汪钱潘刘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钱为普通合伙人,潘刘为有限合伙人。后因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债权人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该合伙企业破产

B.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C.债权人只能要求汪钱清偿全部债务

D.如果该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则汪钱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D


Tag: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经济学 债权人 时间:2024-02-05 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