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1993年10月10日出生,于2007年11月10日同某村办农药厂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冯某的试用期为一年,从事农药包装工作,每日8小时,必须遵守厂纪厂规,实行计件工资,若冯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并且厂方不退还其签订劳动合同时缴纳的入厂押金。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份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违法的?
冯某,1993年10月10日出生,于2007年11月10日同某村办农药厂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冯某的试用期为一年,从事农药包装工作,每日8小时,必须遵守厂纪厂规,实行计件工资,若冯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并且厂方不退还其签订劳动合同时缴纳的入厂押金。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份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违法的?
正确答案:签订|试用期|工作内容违法|劳动合同|遵守|厂纪厂规|计件工资|违约赔偿责任
- 上一篇:于某是从四川来京打工的民工,1995年3月被一家个体餐馆招为厨房勤杂工,双方口头约定于某每月的工资为380元,另餐馆每天免费提供两顿饭,如发生其余费用餐馆概不负责。
- 下一篇:2010年2月10日,某公司售货员宋某正在公司门市部售货时,一伙人突然闯入,殴打宋某,然后迅速离去。宋某因此受重伤,住院治疗花去1万元,由自己支付。宋某出院后,要求公司报销医疗费并发放其在住院期间的工资。公司对宋某的要求予以拒绝,称宋某应当找那一伙打他的人索赔,公司概不负责。问:(1)该公司在本案中的做法是否合法?(2)宋某在本案中所受伤害是否应认定为工伤?为什么?(3)宋某受重伤,能否享受公司保险待遇?应当享受哪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