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享有的权利。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享有的权利。

正确答案: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享有的权利。(答案要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2)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3)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4)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是指学生除了享有以上四项权利外,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注:5个要点及简要说明各占2分。]


Tag:权利 学生 教育法 时间:2023-11-17 14: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