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义务的认识。(基本要求)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义务的认识。(基本要求)
正确答案: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义务的认识。(答案要点)(l)教师的此项义务也可简称为“尊重学生义务”,它是对教师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宪法及相关法律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这是教师的天职与美德。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客观、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要一视同仁,不因民族、性别、身体状况、学习成绩等因素偏爱某些学生,而歧视另外一些学生,特别是对于那些有缺点、错误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给予特别关怀,力求不让任何一个学生掉队。②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必须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为前提。教师应树立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法治观念,关心、爱护每一名学生,尤其是对待学生的错误,应采取宽容、理解的态度,合理地运用“惩罚权”,不能侮辱、歧视学生,不得侵犯学生隐私,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更不能以关心、爱护学生为借口,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教师违反相关法律,侮辱、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③教师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应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不能只关注学生的智力发展和学业成绩,而忽视学生的德育和其他方面的发展。(12分)[注:上述三个方面的要点及其简要说明各占4分,总占12分。](2)在论述过程中,联系实际加以说明的,可酌情加1-5分。(基本要求)(1)根据所给的案例材料,运用本课程所学理论进行分析论证。(2)要结合实际,说明自己的观点和认识,理论运用要恰当,逻辑阐述要清楚,观点陈述要明确。(3)字数不少于300字。某小学总务处主任一年贪污学生餐费131万(案例分析要点)(1)主体分析: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学校总务处主任、学生、学校。(2)法理分析:本案是一起由某小学校总务处主任贪污而引起的教育法学案例,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侵犯了学生的人身健康权和财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和“依法接受监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由此可知,本案中,该校总务处主任擅自贪污、克扣学生午餐费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大大减低了该校学生的午餐质量,不利于学生健康生长,侵犯了学生的人身健康权和财产权。(3)责任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该校总务处主任擅自贪污、克扣学生餐费131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犯罪,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4)启示分析:本案可为我们带来如下启示:①学校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收取和管理相关费用,不得克扣、贪污国家核拨的教育经费和学生上交的伙食费等。学校应依法保证学生的人身健康权不受侵犯。②学校领导应增强法律意识,建立和完善学校财务监管机制,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向家长和社会公开收费项目,从源头上杜绝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③学生及其家长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注:(1)主体分析占2分;(2)法理分析(即违反了什么法)占9分;(3)责任分析占6分;(4)启示分析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