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材案例八的内容,东亚集团对参与集中结算的各方如何界定其责任和权限?
根据教材案例八的内容,东亚集团对参与集中结算的各方如何界定其责任和权限?
正确答案:从该集团财务公司结算中心的模式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不是简单地将资金纳入集中结算;而是包含对资金实行计划、使用、控制、稽核及奖罚的全过程。而这个过程是建立在对各参与主体(各层级)清晰的授权、定岗、对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基础上签订三项协议和岗位责任制;使各参与主体能在一个严格的结算纪律、层级界定明确、激励与约束对称的游行规则中运行。使财务的内部控制体系能通过权责利的落实贯穿在资金结算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比如票据贴现;最关键的问题是财务公司替企业办理贴现后可能无法顺畅地在票据到期时收回垫款;贴现协议明确规定申请贴现的单位必须承诺同意遵守《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无条件承担因票据最终承付发生纠纷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再比如对结算贷款的管理;各分子公司不直接对外直接借款;由结算中心统一对外办理。但并不意味着将各子公司的全部现金完全集中到资金总库;而是关于资金的动员、资金流动和投资等决策过程的集中化;各分子公司的权限是在核定的范围内拥有较大的经营权和决策权。总部的权限和责任是通过贷款的核定、贷款的使用(周转额度范围内和超额度的)、期限长短、利率的浮动、贷款的监控和贷款的处罚等规则来体现这种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