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材案例四的内容,何项条款对投资者和发行人双方的利益保护作了规定?赎回条款的目的是什么?
根据教材案例四的内容,何项条款对投资者和发行人双方的利益保护作了规定?赎回条款的目的是什么?
正确答案: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对投资者和发行人双方的利益保护作了规定。赎回是指发行人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发行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债券。赎回条款是为了保护发行人而设立的;旨在迫使持有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提前将其转换成股票;从而达到增加股本、降低负债的目的;也避免利率下调造成的损失。赎回条款一般分无条件赎回和有条件赎回无条件赎回:即在赎回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赎回可转换债券。有条件赎回:在基准股价上涨到一定程度;通常为正常股股价持续若干天高于转股价格130%—200%;发行人有权行使赎回权。回售条款(用途、制度未具体规定。该公司具体规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前;如果公司股票(A股)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债券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面值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发行公司。回售条款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如果股价过度低靡;就使得转换无法实现。因此;国家就要求债券发行者必须按高于面值一定比率收回;以让债券持有人有一定的收益。回售条款的高低;反映了对债券持有人(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