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代垫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个月。涉及非关联企业代垫或代垫期限超过()个月的,应按规定报备所在地外汇局。
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代垫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个月。涉及非关联企业代垫或代垫期限超过()个月的,应按规定报备所在地外汇局。
A.66
B.612
C.1212(正确答案)
D.2424
答案解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第三条,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代垫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涉及非关联企业代垫或代垫期限超过12个月的,应按规定报备所在地外汇局。
Tag:银行优质便利业务技能知识竞赛 外汇局 期限
时间:2023-09-08 10: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