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分局应在支付机构提交合格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为获准登记的支付机构出具正式书面文件,为其办理名录登记,并按规定公开许可结果,同时报备国家外汇管理局。
注册地分局应在支付机构提交合格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为获准登记的支付机构出具正式书面文件,为其办理名录登记,并按规定公开许可结果,同时报备国家外汇管理局。
A.10
B.15
C.20(正确答案)
D.30
答案解析:《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注册地分局应在支付机构提交合格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为获准登记的支付机构出具正式书面文件,为其办理名录登记,并按规定公开许可结果,同时报备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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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8 10: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