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2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精华吧
→
答案
→
知识竞赛未分类
1/2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Tag:
物业管理基本知识
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
时间:2021-07-11 14:56:52
上一篇:
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列席在业主委员会会议上具有表决权。
下一篇:
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即可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相关答案
1.
区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31.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由双数组成。
2.
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
3.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4.
业主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5.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没有约束力。
6.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用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不转让。
7.
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不需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8.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即可。
9.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的,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即可。
10.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
热门答案
1.
物业使用人未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不负连带交纳责任。
2.
物业服务企业不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3.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可以擅自处分。
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
5.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6.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7.
经3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8.
业主大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9.
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10.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