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A.其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

B.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C.缴费年限归零

D.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正确答案: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