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精华吧
→
答案
→
Tag
→
质询案
质询案
1.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联名提出质询案的全国人大代表不得少于()。
3.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4.
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
5.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6.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8.
提出质询案的代表()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10.
()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上一页
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