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民主与法制的一般关系。
论述民主与法制的一般关系。
正确答案:
(1)民主和法制相互依存,不可分离。民主政权是现代法制存在的前提;民主政权即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没有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事实的存在,就不可能创立法制;离开了民主制度、民主程序,就不可能制定出既有科学性又有人民性的法律;没有法制确认民主关系的路线方向,社会就会动乱,民主就会付之东流;没有法制规定和确认民主权利的范围,行使民主权利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社会主义民主实际上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没有无法制的现代民主,也没有无民主的现代法制。
(2)民主和法制相互渗透,彼此补充。民主中有法制,法制中有民主,有时,民主和法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民主与法制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又相互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法制除了受经济基础的最终决定外,还要受除经济之外其他因素的影响。政治民主就是其中之一。另外,二者内容上互相补充,形式上互相依存、相互渗透。其表现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依法治国;民主程序是现代民主的一个基本要素和基本原则,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程序,必须由法律来规定、确认和保障;从立法到执法,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民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是现代法制特别是法的适用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民主国家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
(3)民主和法制相互保障,彼此促进。法制保障民主的实现,民主又可以保障法制的权威。民主对法制的性质、方向、权威和实现都有一种保障作用;法制是民主制度、民主权利和民主程序的体现和保障,法制的力量来自于民主。
(4)民主和法制相互制约,彼此平衡。主要表现在:民主权利的内容直接由法律确认和规定,而且行使民主权利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也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法制必然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民主程序和民主程度都直接影响法制作用的范围。如果民主失去法制的制约,必然导致社会的动乱,法制失去民主的制约,就会使人民受害。故民主应当纳入法制轨道,法制也应当纳入民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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