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从事新建商品房代理销售业务,2004年10月,该公司承接了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的一个楼盘的预售业务。2005年6月,王某购买了其中的一套住宅,该住宅合同建筑面积为150m2,单价8000元/m2。但在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建住房[2000]200号文)签订合同时,由于甲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丁某的操作失误,致使王某多支付房款7万元。王某事后发现了这一错误,拿回了多支付的房款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2006年5月,该楼盘交房,王某所购住宅的实测建筑面积为14
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从事新建商品房代理销售业务,2004年10月,该公司承接了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的一个楼盘的预售业务。2005年6月,王某购买了其中的一套住宅,该住宅合同建筑面积为150m2,单价8000元/m2。但在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建住房[2000]200号文)签订合同时,由于甲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丁某的操作失误,致使王某多支付房款7万元。王某事后发现了这一错误,拿回了多支付的房款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2006年5月,该楼盘交房,王某所购住宅的实测建筑面积为145m2。丁某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因计算错误给王某造成了损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为()。
A、王某直接向丁某追究责任
B、王某直接向乙公司追究责任
C、王某直接向甲公司追究责任,并由乙公司进行赔偿
D、王某同时向甲公司和丁某追究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B项,王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应直接向甲公司追究责任。AD两项,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经纪人存在着法律责任关系,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执业活动中由于故意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担责任,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首先对委托人进行赔偿,然后,再向承办该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追偿,所以,王某不能直接追究丁某责任。
- 上一篇:2006年,张某为了加快发展,注销了其原有的房地产经纪事务所,新成立了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甲公司共有5家全资门店,5家门店具有统一的识别系统。2010年8月,甲公司在业务迅猛发展的态势下,确定了如下发展战略:1)业务聚焦于高端住宅租赁市场;2)业务向附近的另外两个城市拓展;3)客户分级,实行客户集中管理;4)每届董事会中留出两个名额给房地产经纪人,让房地产经纪人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甲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类型为()。
- 下一篇:乙市大行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大行公司”)的经纪人贾某接受甲市宏程公司委托,为其在乙市代理承租一间办公室。双方在经纪合同中约定,大行公司应在两个月内代理宏程公司承租一位置适中、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面积在30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室,经纪佣金3万元。如果经纪合同订立5天后,宏程公司通知大行公司,拟同时委托欣欣房地产经纪人事务所办理该经纪事务,大行公司对此表示同意,欣欣房地产经纪人事务所与大行公司共同办理了该经纪事务。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