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证券公司有()情形时,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1/4。


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证券公司有()情形时,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1/4。

A.内部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的1/6

B.证券公司有连任6年以上的独立董事

C.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同一人担任

D.董事长、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通常不持有公司股份,主要职责是保护股东的利益,避免公司被内部人控制。为了保障独立董事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法规规定了其在董事会中的最低比例。具体到本题,当证券公司出现董事长、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的情况时,这增加了公司内部权力过于集中的风险,因此法规要求此时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1/4,以确保董事会的决策过程更为公正和透明。选项A中的“内部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的1/6”并不直接触发独立董事比例增加的要求;选项B中的“证券公司有连任6年以上的独立董事”也不直接构成对独立董事人数的强制性要求;选项C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同一人担任”虽然涉及到管理层的重叠,但并未直接指向独立董事比例的问题。因此,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正确答案是选项D:“董事长、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的比例需要达到或超过董事人数的1/4,以维护公司治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查看全部


Tag: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人数 董事 时间:2024-07-25 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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