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私募基金子公司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私募基金子公司说法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担任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担任拟挂牌企业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的,应当按照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两个时点孰晚的原则

B.私募基金子公司不得以自有资金投资于除本机构设立的私募基金、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投资及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外的投资标的

C.私募基金子公司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实体业务,包括财务投资

D.私募基金子公司及其下设特殊目的机构禁止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管理闲置资金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A选项错误,私募基金子公司根据税收、政策、监管、合作方需求等需要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等特殊目的机构的,应当持有该机构35%以上的股权或出资,且拥有管理控制权。私募基金子公司下设的特殊目的机构原则上不得再下设任何机构。B选项正确,私募基金子公司及其下设特殊目的机构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管理闲置资金,但应当坚持有效控制风险、保证流动性的原则,且只能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C选项错误,私募基金子公司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实体业务,财务投资的除外。D选项错误,证券公司担任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担任拟挂牌企业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的,应当按照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两个时点孰早的原则,在该时点后私募基金子公司及其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私募基金不得对该企业进行投资。因此,正确答案是B。查看全部


Tag: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基金 子公司 时间:2024-07-25 22:58:02

相关答案

热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