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因生产技术和设备老化,急需进行技术改造,但苦于没有资金。后经与一金融租赁公司达成协议:公司出资按甲厂的要求购买一成套设备,价值2000万元,出租给甲厂使用,租期10年,每年支付租金180万元。因事前甲厂缺乏论证,该设备交付使用后并不适合实际情况。5年后,甲厂提出因租赁设备已不再先进,因此租金应当减少一半。租赁公司拒绝。问:甲厂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


甲厂因生产技术和设备老化,急需进行技术改造,但苦于没有资金。后经与一金融租赁公司达成协议:公司出资按甲厂的要求购买一成套设备,价值2000万元,出租给甲厂使用,租期10年,每年支付租金180万元。因事前甲厂缺乏论证,该设备交付使用后并不适合实际情况。5年后,甲厂提出因租赁设备已不再先进,因此租金应当减少一半。租赁公司拒绝。问:甲厂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分析: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承担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提出的理由不成立。


Tag:设备 租金 出租人 时间:2024-06-27 08: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