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张某到某建筑公司务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800元,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六天,每月加班费约180元,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伤亡,公司概不负责。2012年8月,张某在施工中因自己操作不当被砸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伤残。2013年5月,合同到期,公司终止与张某的合同关系。
2012年5月,张某到某建筑公司务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800元,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六天,每月加班费约180元,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伤亡,公司概不负责。2012年8月,张某在施工中因自己操作不当被砸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伤残。2013年5月,合同到期,公司终止与张某的合同关系。
请回答:
(1)张某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哪些内容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2)张某因自己操作不当被砸伤能否认定为工伤?为什么?
(3)合同到期后,公司能否终止与张某的合同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1)有三个地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其一,每天工作9小时,违法。因为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为每天8小时;其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死伤病残,公司概不负责,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必须承担责任。第三,合同约定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张某因自己操作不当被砸伤,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张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而且不属于自残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3)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终止与张某的合同关系。因为八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即可以终止,终止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