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拆除所建房屋通知》与《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性质不同

B、《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系行政处罚

C、公司可以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D、在作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时,规划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限期拆除房屋的行为并未被明确定性为行政处罚,但是第9条第6项作出了兜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其中,将责令限期拆除行为定性为行政处罚。因此,《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处罚,而《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前的催告行为,故二者性质不同。故A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3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①履行义务的期限;②履行义务的方式;③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④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据此,《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应当属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前的催告行为,不是行政处罚。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①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本题中《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是规划局对该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虽然该行为以通知的形式作出,但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影响,因此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该公司可以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提起行政诉讼。故C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并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因此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故D项错误。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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