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6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计算甲公司2006年度现金流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6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计算甲公司2006年度现金流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
正确答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00+170-(150-100)-(50-10)=10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