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的种类有哪些?


工作日的种类有哪些?

正确答案: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我国实行的工作日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标准工作日标准工作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从1995年5月1日起,我国的标准工作日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2、缩短工作日缩短工作日是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即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数少于8小时或每周工作的时数少于40小时。目前我国已实行缩短工作日的劳动者主要有:1.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劳动者。2.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3.在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3、不定期工作日不定期工作日又称为无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主要适用于一些因工作性质或工作条件不受标准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4、综合计算工作日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形式。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日后,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职工: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五、记件工作时间记件工作时间是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在目前企业的工作制度中,既有实现记时工作制的,也有实行记件工作制的。《劳动法》第37条。


Tag: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工作日 工作 时间:2024-01-25 20: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