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机关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哪些机关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正确答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法案审议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审议的基本程序,可以将其概括为:三审制为原则,一审制、两审制为例外。
根据不同的提案权主体以及不同的法案内容,对法律案根据需要采取不同的审议的方式。正如大陆法系国家的“三读”程序一样,我国法律案的审议也基本上要进行三审。具体过程是: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但是由于法案基本上取得较为一致的意见,也可以进行两审或一审,而不需要进行三审,这样可以提高立法效率,节省立法成本。什么情形下可以采取两审制或一审制呢?《立法法》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时,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审议即交付表决。这样的规定比较合理,法案的内容规定大家都能接受,各方面的意见一致,无需经过多重审议。在审议法律修正案的场合,一是内容少,二是容易达成共识,因此可采用一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