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程序的法定性如何理解?


立法程序的法定性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所进行的活动。所谓立法程序“是有关具有特定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形成、变更及废止等过程的形式、步骤的顺序和期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参见马怀德主编《中国立法体制、程序与监督》,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151-152页)。立法程序的法定性有以下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一、立法基本程序的遵从。立法程序的内容有不同时代、不同国情下往往有较大并别。从现代立法实践来看,各国立法所遵循的具体程序多有不同,但一般都不能不经过法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公布等基本程序。立法程序的法定性对立法基本的遵从是立法的最低要求。在我国现阶段中,不论是中央立法还是地方立法,不论是权力机关的立法还是行政机关的立法,基本程序都不能违背。根据《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我国立法规划的制定程序、法案的起草程序、法案进入立法会议的议程、立法的审议程序、立法的表决通过以及公布程序等都有着具体的规定,每一个环节应该说都有具体程序可以遵循。其二、立法的必要程序的遵从。这里的必要程序是指就某一项法律事项而言必须要遵守的一项程序,是除了立法基本程序外依立法性质所决定的程序,比如立法听证程序。《立法法》相对于其他有关立法的法律、法规规定来看,有一个重大的创新或突破,那就是立法听证程序的设计。《立法法》第34条和第58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国务院在立法时,可以采取讨论会、座谈会以及听证会的方式听取有关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人员的意见。立法听证程序是立法主体在立法活动中,进行有关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的立法时,给予利害关系人发表意见的机会,由立法主体听取意见的程序。在一些法律案中,特别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举行听证的事项,立法主体在进行此事项立法时,必须适用听证程序,否则因程序不正当而无效。(关于立法听证程序诸多问题参看汪全胜著:《立法听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其三、立法程序期限的遵守。立法是讲求时机的,科学的立法既不应该超前,但也不应滞后,应该适时而立法。立法的时机是有期限的,一部法案从起草到公布这样的程序也是要花费一定的时间的。因此,立法要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程序期限的规定。我国《立法法》在立法程序的运行过程中也对程序期限作了规定,比如: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内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Tag:立法学 程序 法律 时间:2024-01-20 13: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