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


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

正确答案: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俞某与山口的儿子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他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中国与其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另外;日本《法例》20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父亲俞某是中国公民;根据日本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中国法律。


Tag:中国 山口 日本 时间:2023-11-05 16: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