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于某,1990年与妻子离婚,所生两个子女由前妻抚养,1995年,于某到西班牙经商。2001年


中国公民于某,1990年与妻子离婚,所生两个子女由前妻抚养,1995年,于某到西班牙经商。2001年

正确答案: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有效的。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无论中国公民同在境外的外国人结婚或同在华的外国人结婚;均依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本案中;于某在西班牙侨居多年;在西班牙;天主都徒以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其婚姻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法律;因此应认定他们之间的婚姻有效;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有关法律规定。


Tag:西班牙 婚姻 法律 时间:2023-11-05 16: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