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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机构应当向客户充分说明本机构需履行的身份识别义务,不得明示、暗示或者帮助客户隐匿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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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机构应当向客户充分说明本机构需履行的身份识别义务,不得明示、暗示或者帮助客户隐匿身份信息。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Tag:
人行金融知识竞赛
义务
身份
时间:2023-07-29 11:11:00
上一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当义务机构与委托的境外第三方机构属于同一金融集团,且集团层面采取的客户身份识别等反洗钱内部控制措施能有效降低境外国家或者地区的风险水平,则义务机构可以不将境外的风险状况纳入对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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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与非自然人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以及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按照规定应当开展客户身份识别的,义务机构应当同时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
相关答案
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义务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仍无法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或者经过评估超过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的,不得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进行交易;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应当中止交易并考虑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必要时可终止业务关系。
2.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义务机构可以不识别政府间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及办事处等机构及组织的受益所有人。
4.
(单选)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监管走访时,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合法证件。
5.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要求被评估的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也可以现场采集评估需要的信息。
6.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对其下级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执法检查,不可以授权下级机构检查由上级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
7.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境外分支机构和控股附属机构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办法;驻在国家(地区)有更严格要求的,仍执行本办法。
8.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共享和使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信息方面应当依法提供信息并防止信息泄露。
9.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部门或者指定外部机构牵头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工作。
10.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应当与本机构经营规模和业务特征相适应,充分考虑客户、地域、业务、交易渠道等方面的风险要素类型及其变化情况,并吸收运用国家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报告、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的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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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建立常态化的“三反”宣传教育机制,向社会公众普及“三反”基本常识,提示风险,提高社会公众自我保护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三反”意识,增强其主动配合“三反”工作的意愿,为开展“三反”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各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三反”工作,制定反洗钱自律规则和工作指引,加强自律管理,强化反洗钱义务机构守法、诚信、自律意识,推动反洗钱义务机构积极参与和配合“三反”工作,促进反洗钱义务机构之间交流信息和经验,营造积极健康的反洗钱合规环境。
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建立与部分重点国家(地区)的反洗钱监管合作机制,督促指导中资金融机构及其海外分支机构提升反洗钱工作意识和水平,维护其合法权益。
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入参与反洗钱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和监督执行,积极参与反洗钱国际(区域)组织内部治理改革和重大决策,提升我国在反洗钱国际(区域)组织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强洗钱类型分析和风险提示,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洗钱类型分析,及时向反洗钱义务机构发布洗钱风险提示,督促反洗钱义务机构加强风险预警。
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海关缉私部门联合开展有关偷逃关税非法资金流动特征模型的研究,提升对偷逃关税违法犯罪资金线索的监测分析能力,及时向海关缉私部门通报;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积极协助海关缉私部门打击偷逃关税违法犯罪活动资金交易,扩大打击偷逃关税违法犯罪活动成果,形成打击合力。
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积极鼓励创新反洗钱培训教育形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扩大受众范围,加大对基层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
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研究建立反洗钱义务机构之间的反洗钱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和交流机制。
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强特定非金融机构风险监测,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的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
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对于反洗钱国际标准明确提出要求的房地产中介、贵金属和珠宝玉石销售、公司服务等行业及其他存在较高风险的特定非金融行业,逐步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