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的朋友丙以其价值15万元的轿车提供担保,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向丁借款8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丙与丁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因甲和丙均未清偿各自到期债务,遂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担物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的朋友丙以其价值15万元的轿车提供担保,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向丁借款8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丙与丁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因甲和丙均未清偿各自到期债务,遂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担物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丁优先于乙就轿车变价款受偿(正确答案)

B.乙和丁应当就轿车变价款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C.丁的质权自丙向其交付轿车时设立(正确答案)

D.丁的质权自质押含合同签订时设立


Tag:金融法规知识竞赛 轿车 价款 时间:2022-05-29 14:26:19

相关答案

热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