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4日,甲到娱乐场所游玩时,将卖淫女乙(1994年12月2日生)带到住所嫖宿。一星期后甲请乙吃饭时,乙告知了自己年龄,并让甲到时为自己过生日。饭后,甲又带乙到住处嫖宿。问题:甲的行为属于何罪?
2008年11月4日,甲到娱乐场所游玩时,将卖淫女乙(1994年12月2日生)带到住所嫖宿。一星期后甲请乙吃饭时,乙告知了自己年龄,并让甲到时为自己过生日。饭后,甲又带乙到住处嫖宿。问题:甲的行为属于何罪?
正确答案:本案焦点:嫖宿幼女罪和强奸罪的区别定性:甲属于嫖宿幼女罪
- 上一篇:甲乙为窃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问题: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 下一篇:某派出所民警甲接到关于某旅店老板乙涉嫌组织卖淫的举报,即前往该旅店,但没有碰见乙,便将怀疑是卖淫女的服务员丙带回派出所连夜审讯,要她交代从事卖淫以及乙组织卖淫活动的事。由于丙拒不承认有这些事,甲便指使其他民警对丙进行多次殴打逼其交代,丙于次日晨死于审讯室。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称:“因受外力击打造成下肢大面积皮下出血,引起患有心脏功能障碍的丙心力衰竭而死”。问题:对于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