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当事人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当事人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一)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范围的;

(二)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

(三)超出规定的仲裁审查申请期间的;

(四)确认劳动关系的;

(五)调解协议已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