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种情形,不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下列哪种情形,不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A.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经营所得及其收益的(正确答案)

B.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C.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D.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Tag:反洗钱知识竞赛 所得 收益 时间:2021-04-06 15: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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